魏县骨干防洪排涝渠道水安全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骨干防洪排涝渠道水安全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审批研字[2024]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魏县骨干防洪排涝渠道水安全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1.2、建设地点:魏县县域。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涉及东风二排支、魏大馆排水渠、超级支渠三条渠道,其中1.东风二排支建设内容:渠道清淤工程6.926km、岸坡防护工程4.309km、防护网工程3.08km,重建巡渠路工程3.88km;2.魏大馆排水渠建设内容:岸坡防护工程13.5km、防护网工程14.94km、陈小屯节制闸重建工程、陈小屯村北农桥重建工程;3.超级支渠建设内容:渠道清淤工程11.111km、岸坡防护工程4.16km、防护网工程4.16km。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分散 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魏县水利局,联系人:冯现波,联系电话:0310-352323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芬霞,联系电话:0310-8017176)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5 日00:00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
8.牛彩官网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魏县水利局
地址:魏县龙乡南大街28号
联系人:冯现波
电话:0310-35232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世纪大街2号
联系人:陈芬霞
电话:0310-801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