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邱出告字[2021]31、32、33、34、35号)
邱出告字[2021]31、32、33、34、35号
经邱县人民政府批准,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位置 | 用途 | 出让年限 | 面积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备注 | |
m2 | 亩 | |||||||
1 | 2021-31 | 振兴路南、育新街东 | 商服用地 | 40 | 7259.46 | 10.89 | 654 | |
2 | 2021-32 | 振兴路南、育新街东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3110.95 | 19.67 | 3344 | |
3 | 2021-33 | 东方大街东、新兴路南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3491.33 | 5.24 | 880 | |
4 | 2021-34 | 邯临路北、东方大街东 | 商服用地 | 40 | 5124.75 | 7.69 | 554 | |
5 | 2021-35 | 合义街西、振兴路北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52033.11 | 78.05 | 10537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详见出让须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04日 至 2021年11月23日 到 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获取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04日 至 2021年11月23日 到 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1月23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在 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进行。2021-33地块拍卖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时、2021-34地块拍卖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0时、2021-31、32地块拍卖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1时、2021-35地块拍卖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4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四)涉及地上资产的,由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向县财政局自行支付。〔五〕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六)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以出让人提供的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或宗地面积量算表为准。具体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条件,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条件。(七)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如有建(构)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八)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九)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十)本次拍卖地块均设有底价。(十一)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 牛彩官网的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开户单位:邱县行政审批局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邱县支行
银行账号:501660010400142740000000002 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