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国土资告字[2022]12号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2(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土地用途 | 开发程度 | 投资 强度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拍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竖向界限 | ||||||||||||
上限 (m) | 下限(m) | 高差(m) | |||||||||||||
lgt2019-1-1 | 临漳县邺城镇、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内东辅路与园区北路交叉口西北角 | 13462.48 | 供应设施用地 | 净地条件出让 | u≤1.0 | ≤35 | ≥35 | 9 | 0 | 9 | 50 | 707 | 20 | 500 | |
lgt2019-66-3-1 | 临漳县邺都工业园区纬四路西头路南 | 9725.83 | 工业用地 | 净地出让条件 | 4500万元/公顷
| m≥1.2 | ≥50 | ≤10 | 24 | -10 | 34 | 50 | 190 | 10 | 190 |
二、满足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7日至 2022年12月6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7日 至 2022年12月6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2年12月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2月9日上午10时、11时整分别在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五楼第二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两宗地块开发程度:净地条件出让。
(三)两宗地块其他建设要求及用地指标1、lgt2019-1-1号其他条件要求依照《lgt2019-1-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建设。2、lgt2019-66-3-1号地块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各项指标按照《临漳县工业用地“标准地 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7)规定的临漳县“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临漳县园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临漳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其他建设要求依照《lgt2019-66-3-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及产业政策条件》进行建设。
(四)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30日内交付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拍卖不设底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成交。
(六)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七)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八、 牛彩官网的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临漳县建安路西段北侧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0-7819009
开户单位: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漳支行
帐 号:13001648008050510582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