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二标段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以鸡审批字 【2023】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2.2建设地点:鸡泽境内
2.3建设规模: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2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5日00:00至2024年9月20日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 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孙超群;电话:0310-7516388;代理机构:河北晶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董健;电话:0310-550676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0-7522236
电子邮箱:jzxjsj@126.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11.牛彩官网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鸡泽县会盟南大街619号
邮 编:/
联 系 人:孙超群
电 话:0310-75163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晶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邯山区滏河南大街288号新东方城市广场商业区a座20层a-2002号
邮 编:/
联 系 人:董健
电 话:0310-550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