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2024】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2 建设地址:鸡泽县境内。
2.1.3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1.5 招标范围: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财务要求: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1.4其他要求: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1.1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鸡泽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文杰,电话:0310-7523237;代理机构:河北谦受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小腾,电话:18131007526
3.1.3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0-7523675
电子邮箱:jzxztbjg@126.com
3.1.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
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 |
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元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 00时00分时至2024年9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谦受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鸡泽县内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新城路108号底商
邮编:057350 邮编:056000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人:刘小腾
电话:0310-7523237 电话:1813100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