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第三中学高中部教学楼项目
澄清说明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澄清内容为:
1、原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为:
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明标)
序号 | 评审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 | 100 | 配备齐全、素质资历高得:100分; 配备较齐全、素质资历较高得:80-90.99分; 一般得:60-70.99分; 不合理或缺项得:0分。 |
现澄清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为:
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明标)
序号 | 评审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 | 100 | 配备齐全、素质资历高得:100分; 配备较齐全、素质资历较高得:80-99.99分; 一般得:60-79.99分; 不合理或缺项得:0分。 |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