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mzgc2023a007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大名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相关澄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34页
2.2.3 | 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每比评标基准价高1个百分点减0.5分,低1个百分点减0.3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多减5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5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分规则: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每比评标基准价高1个百分点减0.2分,低1个百分点减0.1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多减5分。 |
以上两款计算报价评分标准不一致现统一执行2.2.4(3)澄清如下
2.2.3 | 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每比评标基准价高1个百分点减0.2分,低1个百分点减0.1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多减5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5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分规则: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每比评标基准价高1个百分点减0.2分,低1个百分点减0.1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多减5分。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注:由于未及时查看本项目澄清或未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王壮壮 联系电话:18632009732(0310-3117998)